最新DHL對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要求
DHL國際快遞鋰電池類要求
即日起,所有附帶鋰電池的貨物(適用于包裝條款- P1965, PI966, PI967, PI969及PI970 section 2),在交寄時,隨貨除了要提供MSDS證明、38.3報告及電池信以外,還要提供《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該《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是必須在鑒定機構的網站上能查到相關記錄并確定有效才能接受中轉。為免產生中轉延誤,所提供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上必須有相應的報告編號及查詢密碼,否則我司將作扣件處理,待發貨人提供資料后才安排中轉。同時,請發貨人務必確保隨貨資料的內容真實有效且與實際貨物相符。否則,如果轉運途中被發現資料內容虛假或與實際貨物不符,所產生的后果一律由發貨人承擔,而我司還將向發貨人收取每票不低于RMB8000的風險補償金,并保留對發貨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以上事宜,請知悉并轉告發貨人,確保所有隨貨資料符合相關規定。如果由于貨物附有電池,而未作申報,或隨貨電池資料不符合要求,貨物將被服務商截扣,并且強制要求發貨人安排取回,由此產生的提貨運費,由發貨人承擔。從DHL退件后,如果發貨人提供齊全,并且有效的電池資料要求重新寄運,我司將收取操作費RMB40/票。
注:上述規定不適用于PI967/PI970內置少于2個電池/4個電池芯的貨件,此包裝條款仍沿用舊的規定,即隨貨豁免電池資料!(電池內置定義:即產品出廠時,電池已內置在產品內,不能隨意取出電池,例IPAD,IPHONE等;如果電池僅是存放在產品內,電池是可以自由放置和取出,此為電池與產品配套,應申報為PI966或PI969,例如手電筒,鬧鐘等等。)
提貨費收費標準:
1,30KG以內收取RMB100/次;
2,300kgs以內收取RMB200/次,大于300kgs的超過部分按RMB0.6/KG收取;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審查網址,請參閱如下:
特此通知!如有何疑問請致電我司服務熱線:0755-82809673,多謝支持華美聯運國際快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