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最新DHL阿聯酋迪拜清關須知
尊敬的代理:
接香港DHL通知,自2013年12月1日起,所有寄往阿聯酋-迪拜貨物均需要嚴格按照海關要求提供相應文件清關。阿聯酋其他地區(qū)將不受影響;
1.貨物價值超過AED50,000(USD 13,587)的貨物,需要提供以下隨貨資料:
A.有寄件人公司簽名和蓋章的正本發(fā)票
B.有商會蓋章的正本原產地證明
如未提供上述資料或者上述資料在運輸途中遺失,收件方將支付罰款或押金AED2000,如果能在貨件到達當地90天內提供這些資料,可將罰金/押金退還收件人。
2.貨物價值在AED 1,000(USD 270) 和 AED50,000 (USD13,587)之間的貨物,需要提供以下隨貨資料:
正本發(fā)票上需要標識或者蓋有原產國信息,如果發(fā)票上沒有顯示原產國,海關將收取罰金或者AED 1000的保證金。若原產地或者寄件人重新提供一份有原產國的發(fā)票,可將罰金/押金退還收件人。
3.貨物價值在AED 1000(USD270)以下的貨物,不受以上要求限制。
該清關要求自2013年12月1日起生效,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