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DHL印度海關政策更新的通知
尊敬的客戶及代理:
您好!
接香港DHL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所有寄往印度(INDIA)的貨物,如需要收件人提供進口清關文件的,收件人必須在貨物到達當地的第二天內提交進口清關文件。如收件人未能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清關文件,海關會向收件人收取相應的滯納金,最終金額以當地海關收取的為準:
1、收件人于貨物到達當地的三天內未提交文件的,海關將收取INR5000/天的滯納金(約70EUR/天);
2、收件人于貨物到達當地的第四天開始還未提交文件的,海關將收取INR10000/天的滯納金(約140EUR/天)。
以上信息請各位客戶知悉,寄運貨物前,務必讓寄件人與收件人溝通好,在貨物到達當地前準備好清關文件,如因違反以上要求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費用將由寄件人承擔,請知悉,謝謝!
深圳國際快遞(華美聯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