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EID碼分別是什么?
什么是MID
MID是英文MANUFACTURER IDENTIFICATION的縮寫,即紡織品生產企業代碼。它是與我國簽訂雙邊紡織品協議的國家為了核查貨物的需要,要求我國為紡織品生產企業專門編制的標識代碼,一般稱制造商代碼。
MID編碼規則
MID最長為15碼,且須為連續代碼,中間不得插入空白。編碼時,所有標點符號及單一縮寫字母原則上均不予編入,例:逗號、句號和撇號等均予忽略不看; v 第一區段(2碼)-- MID首2碼為產品原產國之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編碼,例:臺灣為「TW」、香港為「HK」、中國大陸為「CN」,越南則為「VN」,僅加拿大例外,系將各省區另訂代碼。 v 第二及第三區段(最多6碼)--
1. 第二及第三區段代碼系自制造商名稱首兩個字中各擷取首3個字母。
2. 制造商名稱若僅有一個字,則只須取該字的首3個字母。例:自「John Lucas Company Limited」中擷取「JOHLUC」;自「Supergarment」中擷取「SUP」。
3. 制造商名稱中若包含縮寫字母,或由連字號隔開的名稱,均應視作一個字處理。例:公司名稱為「A.B.C. Company」或「ABC Company」,代碼均為「ABCCOM」;「Rawles-Aden Corp.」或「Rawles–Aden Corp.」則為「RAWCOR」。
4. 制造商名稱中的「a」、「an」、「and」、「of」及「the」等英文字均予忽略不用。例:「The Greatest Company」應為「GRECOM」。
5. 外國制造商的名稱中,某些特定字于編碼時應予省略不看,如澳門大部分紡織廠的名稱均以「Fabrica De Artigos Devestuario」開頭;印度尼西亞廠商名稱多以「PT」開頭,俄羅斯廠商則多以「JSC」、「OAO」、「OOO」及「ZAO」開頭,該等慣用名稱均予忽略,僅用以表示該制造商之獨特名稱部分方予編碼。例:「Fabrica De Artigos Devestuario Jump High Ltd.」之編號為「JUMHIG」。 v 第四區段(最多4碼)--
1. 制造商地址中最大數字的首4位數。例:「11455 Main Street, Suite 9999」中選取「1145」;「232 Main Street, Suite 1234」選取「1234」。
2. 以英文表示之數字忽略不計。例:「One Thousand Century Plaza, Suite 345」應選取「345」。 v 第五區段(最多3碼)-- 制造商所在城市名稱的首3個字母。例:臺北(Taipei)為「TAI」;香港(Hong Kong)為「HON」;澳門(Macau)為「MAC」;新加坡 (Singapore) 為「SIN」。
MID申請和申領手續
M.I.D.代碼的申領手續:凡需辦理M.I.D.代碼的出口企業可持本單位的介紹信、本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以及提供本單位的英文名稱、企業性質、所在地郵編、聯系人電話等資料到經濟貿易局外貿科辦理有關手續。
MID CODE紡織品生產企業代碼是與我國簽訂雙邊紡織品協議的國家為了核查貨物的需要,要求我國為紡織品生產企業專門編制的標識代碼。M.I.D.代碼自一九九四年起在紡織品出口許可證(包括配額和非配額類別)上規定要打制上,以表示出證書所列貨物的生產單位,以便進口國對懷疑有問題的貨物進行追蹤核查。
現在一般去美國的貨物,都需提供這個代碼。美國海關要求辦理紡織品進口通關手續時,需詳實申報負責主要工段制造商代碼(Manufacturer Identification Code, MID)之規定,并就其相關重點事項,進一步說明如下:不論正式或非正式報關進口,均必須于CBP Form 3461及CBP Form 7501中填報MID,并遞交美海關邊境保護局辦理通關。MID必須為負責主要工段制造商之代碼。若進口商無法提供負責主要工段制造商名稱,且其相關貨物為受配額限制之紡織品者,將不準通關。若美海關邊境保護局判定填報之MID所屬工廠未生產相關貨物者,進口商及報關行將遭到懲處。進口商可出示提供制造商名稱資料予報關行或將該制造商資料列載于發票上,證明其已行使合理的注意。進口商應取得其代理商提供貨品制造商名址之證明文件。
MID碼的申請:提交生產企業的中、英文名稱、地址、郵政編碼等資料即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申請MID碼。
MID碼的組成:根據中美政府關于部分紡織品及紡織制品許可證(VISA)及許可證電子信息系統(ELVIS)的安排中的規定,MID碼的組成是以CN開頭,加上獲得原產地證的運營實體名稱的前兩個字中每個字的前三個字母,加上地址欄中的最大數字,以不超過四位數為準,再加上制造商所在地城市名的前三個字母。
EID是英文EXPORTER IDENTIFICATION的縮寫,是紡織品出口企業的13位代碼(在企業的進出口經營者資格證書和工商注冊營業執照中能看到)。它是我國作為確定某一紡織品出口企業的唯一標識。
EID碼的取得:企業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申請進出口經營資格時即可獲得EID碼,再由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將EID碼電子數據發送到EDI中心,在數據庫備案。
⑴ EID碼辦理遞交資料:
EID碼申請表,企業資格證書或備案登記表復印件,外資企業提供外商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⑵ MID碼辦理只需提供一張MID碼申請表即可。
申報程序:
⑴ EID碼辦理遞交資料:
EID碼申請表,企業資格證書或備案登記表復印件,外資企業提供外商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⑵ MID碼辦理只需提供一張MID碼申請表即可。
注:
兩張表格均可從www.zftec.gov.cn中“表格下載”里下載,辦理時間為一個工作日。
工作時限: 辦理時間為一個工作日
其他:
審批依據:
責任處室: 外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