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寄EMS標準快件5點注意事項
收寄EMS標準快件5點注意事項
標準快件是EMS的一項基礎業務,使用的客戶非常多。由于使用率高,收寄人員會認為客戶對這項業務非常熟悉,有時就會忽略提醒客戶寄遞標準快件的注意事項。筆者認為,收寄人員在收寄標準快遞郵件時應做到“五提醒”。
1、提醒寄件人如實填寫郵件相關內容。不得錯報、匿報內件性質,并選用符合郵件運輸的包裝箱,由客戶簽字確認。
2、提醒寄件人不得寄遞禁限寄物品。在交寄郵件時,須與收寄人員當面驗視內件并眼同封裝。在特殊情況下,收寄人員對信件類郵件也可以查驗,但不得查看其內容,如果寄件人拒絕驗視,收寄人員有權拒收。
3、提醒寄件人對郵件保價。單件交寄的物品價值限定為5萬元,對于貴重物品務必保價,且按聲明價值的千分之五收取保價費(最低收取1元),如果造成郵件丟失、完全損毀的,按保價金額進行賠償;部分損毀或短少的,按聲明價值比例賠償。反之,沒有保價的郵件,造成丟失、短少的,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得超過所付郵費的3倍。
4、提醒寄件人郵件的資費是按包裝后的實際重量與其體積重量相比較取其大的進行資費計算的,因而客戶須根據物品的多少,選擇大小合適的包裝箱進行郵寄。
5、提醒寄件人查詢郵件的時限和方法。寄件人寄出郵件,自交寄之日起,在一年之內,都可以到營業網點辦理查詢手續,逾期不再辦理。